緣起
報名資格
報名日期
報名方式
報名應繳證件
學員甄選方式
考試時間地點
內容培訓目標
培訓班別
甄試
退費之規定
其他相關事項
簡章索取地點
 
 
 

一、緣起:

  在知識經濟的時代中,知識的掌握與競爭力的提升息息相關,如何在快速變遷的環境下有效掌握知識的脈動,更是影響競爭成敗的關鍵。

  對企業而言,面對微利時代的挑戰,再加上技術更迭迅速、產品生命週期縮短,以有限的資源迅速累積智慧資本,已成為影響企業發展的關鍵;由於數位學習有助於企業提升人力素質,同時又可減低教育訓練支出,甚至可藉此進行知識管理,因此數位學習已成為企業提升競爭力的重要方法之一。

  推動數位學習產業已成為各先進國家的重要政策,我國政府亦將數位學習列為國家型計畫,期望以政策引導數位學習產業之發展,使數位學習的應用更為普及,藉此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並帶動相關領域之學術研究。

  91年6月28日國科會第157次委員會通過「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預計5年內投入新台幣40億元來推動此項跨部會(教育部、經濟部及勞委會)之整合計畫。

  勞委會職訓局為配合國科會「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94年10月26日特別指示泰山職訓中心規劃辦理「數位學習專業人才培訓」案,預計招訓全國公共職訓機構或產業之技術人員、轉業者或待業者等相關專業人才。

  運用數位學習技術來作各行業工作者技術能力的提升,可因應知識經濟來臨大量學習的需求,以達到人力資源提升及邁向終身學習社會之目的。

、報名資格:

  • 學歷:經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畢業。
  • 兵役:依法服畢兵役、免服兵役或由服役機關提出相關
       證明可參訓者。
  • 須以結訓後直接就業為目標,無就業意願或有升學計畫者請勿報名。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

四、報名方式:

  請直接向後述各培訓單位擇一報名,若重複報名一經查出將取消報名資格。

五、報名應繳證件及注意事項:

  1. 親自填寫報名表。
  2. 繳驗資格證明文件:
    • 國民身分證
    • 畢業證書
    • 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文件 ( 本項女性免繳 ) 。

      以上證件均應備影本一份,正本驗畢後現場發還,影本由受理報名之培訓單位留存。 ( 現役軍人於開訓前服役期滿者,可持服役單位核發之准考證明文件正本報名。 )

  3. 繳交最近 3 個月內 2 吋、半身正面脫帽照片一式 2 張,相片背面須書明姓名、出生年月日( 1 張自貼於報名表,另 1 張由培訓單位留存)。
  4. 報名應繳及應填資料不完整者,視同未完成報名。

六、參訓學員甄試方式:

  報名者均經過需甄試,筆試及面試各占60%及40%,甄試成績過差或無就業意願者,培訓單位保留不予錄訓之權利,成績相同者以抽籤決定。

七、甄試時間及地點:

  於報名時自行向各培訓單位洽詢。

八、各班課程內容及培訓目標:

A.
培訓班別 / 時數 參訓學員資格

數位學習
教學設計師
養成班
( 300hr )

  • 大專以上學歷;教育等相關科系或具電腦操作、文書處理、上網基礎技能尤佳。
  • 對投入數位學習產業從事教學規劃、設計等相關工作有興趣者。
結訓學員就業能力及方向
  • 分析培訓需求,取得課程、實施課程與評鑑課程。
  • 規劃數位學習專案之整體教學與實施流程。
  • 設計、實施細部的教材教案。
  • 數位學習課程線上執行時之教學與引導。
科 目 名 稱

 01. 數位學習概論
 02. 基礎技巧
 03. 培訓需求分析
 04. 學習模式與理論
 05. 課程規劃與設
 06. 數位教材設計
 07. 數位教材發展與製作
 08. 課程執行與帶領
 09. 課程與教材評鑑
 10. 數位教材開發軟體操作
 11. 數位學習專案管理
 12. 專題討論與實作
 13. 數位學習專題製作
 14. 成果展示
 15. 共同科目

B.
培訓班別 / 時數 參訓學員資格

數位學習
影音設計師
養成班
( 300hr )

  • 大專以上學歷;傳播設計等相關科系或具電腦操作、文書處理、上網基礎技能尤佳。
  • 對投入數位學習影音課程之設計等相關工作有興趣者。
結訓學員就業能力及方向
  透過數位軟體及製作技術,使數位學習影音課程具備多媒體介面特性及 成效,成為數位學習產業的影音課程製作人才;可適任數位學習影音課 程中各項影音非線性剪輯、配樂或音效之相關工作。
科 目 名 稱
 01 .數位學習影音課程之編曲及配樂製程分析
 02. 數位學習影音課程之音樂及配樂基礎概念養成
 03. 數位學習影音課程之數位音樂概論
 04. 數位學習影音課程之編曲軟體操作技巧
 05. 數位學習影音課程之聲學及音響空間概論
 06. 數位學習影音課程之編曲要素及音樂草稿繪製
 07. 數位學習影音課程之音樂製作軟體操作技巧
 08. 數位學習影音課程之錄音聲音編輯
 09. 完成數位學習影音課程之編曲整體思考
 10. 數位學習影音課程之混音(Mixdown)概論應用
 11. 數位學習影音課程之聲部概念
    Density Span Weight
 12. 數位學習影音課程之影片或動畫配樂概論實作
 13. 數位學習影音課程之環繞音效概論
 14. 數位學習影音課程之音樂創作與專案研討
 15. 實體面授
 16. 實體活動
 17. 共同科目
C.
培訓班別 / 時數 參訓學員資格

數位學習
工程師
進修班
(180hr)

  • 大專以上學歷;工程管理等相關科系或具網管、程設等相關證照尤佳。
  • 熟悉 SQL 資料庫程式設計或具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 對投入數位學習產業從事平台開發、設計、維運相關工作有興趣者。
結訓學員就業能力及方向
  • 依據業者對數位學習的需求,採用物件導向的分析方法,制定需求規格。
  • 根據系統需求,設計良好的系統,並開發程式、執行測試、完成部署。
  • 根據企業界數位學習的需求外包系統開發的工作,並執行驗收。
科 目 名 稱
 01. 數位學習入門篇
 02. 數位學習標準規範
 03. 教學設計與SCORM標準
 04. 數位學習系統常用技術分析
 05. SCORM 教材實作
 06. 學習系統架構設計與發展
 07. 學習系統案例研討(Case Studies)
 08. 數位學習與知識管理
 09. 數位學習系統專案管理
 10. 數位學習專題製作
 11. 共同科目
D.
培訓班別 / 時數 參訓學員資格

數位學習
媒體設計師
養成班
(180hr)

  • 大專以上學歷;具多媒體知識(包括聲音、影像及影片格式編輯與製作)。
  • 熟悉網頁製作工具(Dreamweaver、Flash等)。
  • 對投入數位學習產業從事教材內容媒體設計、製作等相關工作有興趣者。
結訓學員就業能力及方向
  在企業或數位學習內容產業發展e-Learning專案時,依據腳本實際開發教材介面、媒體、或網頁工作等多媒體設計、開發相關人員。
科 目 名 稱
 01. 數位學習概論
 02. 數位教學設計概論
 03. 人機介面設計實務
 04. 數位教材製作實務
 05. 優良數位教材觀摩及分
 06. 數位學習專題製
 07. 共同科目
E.
培訓班別 / 時數 參訓學員資格

數位學習
線上帶領師
養成班
(134hr)

  • 大專以上學歷;具電腦基本操作技能(包括視窗環境使用、文書處理、網路使用與收發電子郵件等)。
  • 對投入數位學習產業從事線上帶領相關工作有興趣者。    
結訓學員就業能力及方向
  可擔任教育訓練機構、學校/政府單位、企業內部訓練部門及數位學習服務業者課程之線上帶領人員,從事混合式或數位學習課程線上執行時之教學與引導工作。
科 目 名 稱
 01. 數位學習概論
  02. 數位教學設計概論
  03. 課程規劃與設計
  04. 線上帶領技巧
  05. 同步教學技巧
  06. 共同科目

九、培訓班別:

※本年度預計開 10 班,培訓期間自 96 年 4 月起至 11 月止,
 實際開(結)訓日及報名事項請直接洽詢培訓單位。

數位學習教學設計師養成班(300小時)

培訓單位

開訓日

結訓日

學員
自繳款

聯絡人

聯絡電話

培訓地點

巨匠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4/19

6/29

$6,950

廖麗娥 主任
曾培豪 先生

( 07 ) 338-3381

高雄市苓雅區三多三路 214-15 號

私立
常春藤
技藝補習班

7/16

10/9

$7,750

林秋慧 小姐
林志勇 先生

( 03 ) 953-2998

宜蘭縣羅東鎮中山路二段 506 號

國立
空中大學

7/15

9/30

$8,750

林佩璇 小姐
胡宇謙 先生

( 02 ) 2282-9355
#6106
#6107

台北縣蘆洲市中正路 172 號

數位學習工程師進修班 (180 小時 )

培訓單位

開訓日

結訓日

學員
自繳款

聯絡人

聯絡電話

培訓地點

巨匠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5/2

6/12

$4,575

張菱洺 主任
黃雅章 先生

(07)
747-8048
#14

高雄縣鳳山市中山路195號

數位學習媒體設計師養成班(150小時)

培訓單位

開訓日

結訓日

學員
自繳款

聯絡人

聯絡電話

培訓地點

巨匠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5/21

6/25

$4,033

王萱慧 主任
鄭訓育 先生

( 02 ) 2833-8011

台北市士林區中正路 288 號 3 樓

財團法人
台中世界
貿易中心

7/5

8/8

$3,943

陳馨來 老師
周慧玲 小姐

( 04 ) 2358-2271 #1066
#1059

台中市西屯區天保街 60 號

數位學習線上帶領師養成班(134小時)

培訓單位

開訓日

結訓日

學員
自繳款

聯絡人

聯絡電話

培訓地點

國立
空中大學

6/20

7/31

$4,083

林佩璇 小姐
胡宇謙 先生

( 02 ) 2282-9355
#6106
#6107

台北縣蘆洲市中正路 172 號

8/1

9/10

十、註冊:

  1. 凡經錄取者,請按規定時間註冊,逾期不到以棄權論,並以備取人員遞補。
  2. 註冊時需繳納學員自繳款,或申請免繳自繳款。
  3. 簽署「參訓學員契約書」以保障個人權益。(請逕向培訓單位索取 )

十一、有關退費之規定如下:

  1. 學員於參加課程說明會後,如不願繼續參訓,得於3日內 辦妥退訓手續,並全數退還自繳款。
  2. 參訓者在開訓後2週內,如檢具上述特殊身分(共八類)之證明文件,並經主辦單位核可者,得同意退還自繳款。
  3. 參訓時數未達總培訓時數1/2退訓者,得退還5成之自繳款。
  4. 參訓時數總培訓時數1/2(含)退訓者,不予退還任何費用。
  5. 缺課(曠課及請假)時數累計總培訓時數1/10(含)者,培訓單位應予勒令退訓,並依上列規定辦理退費。

課程說明會後若決定繼續參訓,請簽署「參訓學員聲明
 書
」(簽署後由培訓單位保存1年以備主辦單位檢核)並
 領取「參訓學員服務手冊」 。

十二、其他相關事項:

※免繳自繳款學員及其身分查驗規範:

  參訓者如具有下述身分,於開訓得選擇其中一種,檢具指定之證明文件,向培訓單位申請免繳自繳款。

(一)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之失業者:

  指就業保險法施行,依法應參加就業保險為被保險人之勞工,自投保單位申報參加勞工保險生效之日起,取得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身分;就業保險法施行,依勞工保險條例參加勞工保險者,自就業保險法施行之日,取得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身分。

  1.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失業者:
    就業服務中心開立之推介單第一聯影本。
  2.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自願失業者:
    經由各承訓單位甄試錄訓者,檢具
    •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影本。

補充說明:

  1. 失業者如具有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及特定對象之雙重身分者,於非自願離職後,應優先適用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身分參訓。
  2.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如非自願離職後,加保於職業工會,其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基本工資者,仍得以前次非自願離職證明,認定為非自願性失業勞工。

(二)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之失
   業者:

  指經常於三個月內受僱於二個以上不同之雇主,其工作機會、工作時間、工作量、工作場所、工作報酬不固定者或指獨立從事勞動或技藝工作,獲致報酬,且未僱用有酬人員幫同工作者。

  1.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由所投保之職業工會或各縣市總工會開具「參加職業工會勞工保險之失業勞工加(退)保證明單」,須載明加(退)保日期、原工作性質及失業原因。
  3.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影本。

補充說明:

  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得檢附「無工作切結書」,依各該計畫實施規範,比照一般國民(補助75%)參加失業者職業訓練。

(三)負擔家計婦女失業者(含負擔家計之家庭暴力被害
   婦女):

  指年滿15歲至65歲之間者,以戶為單位,其工作所得為全戶唯一提供家庭生活所需之經濟來源且有扶養親屬者。

  1.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影本或失業切結書(僅限用受僱於僱用勞工不滿5 人之事業單位,依法免參加勞工保險之失業勞工)。
  3.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含配偶、直系親屬等)。
  4. 全戶內年滿15歲至65歲配偶及直系親屬之在學證明或無工作能力證明。(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或醫療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補充說明:

  負擔家計之家庭暴力被害婦女係指由各地方縣市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所出具之相關證明文件或轉介參訓、就業輔導之公文認定身分,不需另檢附前述證明文件。

(四)中高齡失業者:

  指年滿45歲至65歲之間者。

  1.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影本或失業切結書(僅限用受僱於僱用勞工不滿5人之事業單位,依法免參加勞工保險之失業勞工)。

(五)身心障礙失業者:

  指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1.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影本或失業切結書(僅限用受僱於僱用勞工不滿5人之事業單位,依法免參加勞工保險之失業勞工)。
  3. 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六)原住民失業者:

  指戶籍登記為原住民者。

  1.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影本或失業切結書(僅限用受僱於僱用勞工不滿5人之事業單位依法免參加勞工保險之失業勞工)。
  3. 註記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七)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之失業者:

  指社會救助戶中所規定之生活扶助戶內,年滿15歲以上至年滿65歲之間,有工作能力而自願就業者。

  1.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影本或失業切結書(僅限用受僱於僱用勞工不滿5人之事業單位依法免參加勞工保險之失業勞工)。
  3. 低收入戶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八)更生受保護人失業者:

  指符合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第6款規定年滿15歲以上,有必要促進其就業者。

  1.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影本或失業切結書(僅限用受僱於僱用勞工不滿5人之事業單位依法免參加勞工保險之失業勞工)。
  3. 更生受保護人身分證明書影本。

※為輔導參訓學員就業,培訓單位得將學員報名資料、培訓
  成績與培訓狀況紀錄,提供徵才單位參考。

※簡章免費索取地點: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泰山職業訓練中心
  • 地址:台北縣泰山鄉致遠新村 55 號之 1
  • http://www.tsvt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