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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目的:由培訓單位以公平、公正、公開方式篩選出真正具有學習能力與工作意願的學員參加培訓課程。
甄試方式:學員報名均需甄試,分為筆試及面試。筆試科目除依主辦單位建議科目外,培訓單位亦可依課程之需求而增加額外指定項目,題目由培訓單位自訂。成績過差或無就業意願者,培訓單位保留不予錄取之權利。
甄試科目:國文、數學、英文、智力測驗及性向測驗等,培訓單位可依學員之素質挑選合適之科目進行測驗。
於報名時自行向各培訓單位洽詢。
錄取結果將於各培訓單位公告。
凡經錄取者,請按規定時間註冊,逾期不到以棄權論,並以備取人員遞補。
註冊時需繳納學員自繳款,未按時繳費者視同未報到。